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天津市区户口非拆迁户在2013年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找到以下两个条文:
1.在天津住房保障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章(准入和退出管理中)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但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参照上述两个条文,我不明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条件了,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非拆迁户可以申请吗?请您解答,谢谢!
张燕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