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天津工作将近十年了,之前从天津开发区的一个单位辞职了,现在在开发区的另外一家单位工作,因现单位只接收了档案,档案在开发区。没有接收户口,户口仍在前一家单位。现在原单位即将破产注销集体户口,可由于集体户口挂靠到人才需要和档案一起挂靠,咨询存档部门档案在公司下的需要离职证明才能调动,导致户口现在没办法处理挂靠。现在也没有能力买房落户。在天津也没有亲属。想问一下,我的户口怎么办?只能迁回原籍吗?如果不迁,原单位的集体户口注销后我会成为黑户吗?期盼帮助!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根据我市交通实际情况对您所提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