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的领导,看到相关回复如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前的,并且登记在册的,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后建设的房屋均不予认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月9日
作为普通村民我是吃了一惊,拿11年前的普查为基准。真令人想不
到呀!
国家有3年、5年规划,是因为社会在进步,政策要调整。
老百姓也会有同样的情况,根据自身需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进行
房屋改扩建是在常理不过的事了,为什么就不能享受正当的合理补
偿呢。
尊敬的网友: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