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1年购买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津涞公路与遥环路南侧“和瑞园”经济适用房一套。2012年雨季过后,我们发现一侧屋内的房屋出现渗漏,当时找到物业公司:天津市海盛物业公司,经过长期协商后,物业给予维修。后因无雨,无法判断是否修补完好。
今年2月初,我们发现屋内的漏雨处发生严重的霉斑现象。3月初联系物业,因房屋在保修期内,物业说帮助约开发商:天津市众意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据说是和平建工集团下设公司)协商,后再次去物业,物业说以提交资料,并告知开发商答应会联系我们解决问题。
但至此开发商没有联系过我们,同时再去物业,物业已完成自己职责为由提出不再进行任何工作。
现雨季即将来临,我们处于物业、开发商相互踢皮球的情况下,特此请求领导帮助关心解决!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张晓然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