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河西区领取结婚证,男方为外地户籍,女方为本市户籍,现男方名下有一次性购房一套(东丽区二手房,过5年),请问:1、该家庭男方名下是否还可以购房;2、如果男方没有购房资格,女方是否还可以购房;3、女方尚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女方购房,该家庭购房是否按首套房公积金利率办理贷款,谢谢。
东口小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