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结婚不足十年,她的户口还是外地户籍。我们全家因为居住地变迁,导致全家户口(我、我母亲、我女儿)整体从河东区二号桥变迁致河东区唐家口。我女儿5岁,有本市常住户口,办理迁户口时,非要出具,1)她母亲的户口本原件,2)父母结婚证原件,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4)书面落户申请,我希望相关部门给解释一下有何必要?在这次迁户办理过程中,能否去繁从简?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