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居住在东丽区百合春天百合春天东丽小区内一楼的住户,因有他人私自放置个人物品挤占公共空间(并且就在我户阳台旁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并且极易引起火灾和盗窃问题发生.
忘协调市容委 综合执法大队 相关领导,对该问题进行最终的解决
限期 整改 并予以 清理
忘给与妥善解决
高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