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在一家建筑咨询单位上班,上班期间我在单位评助工职称,评完以后,职称证一直在单位,目前我已辞职,想向单位要回我的职称证,单位领导说:“这个职称证是公司行为,不是你个人的,证不能拿走,想拿走就得交5000元。”我想拿回我的职称证,但又不想交5000元。
1、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2、我应该怎么办?
3、我能不能向劳动局或相关部门把我现在的证废除,重新补办一个证?
这个职称证对我很重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帮帮我! 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扣留劳动者的证件,您可以到监察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