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国道路交通规则规定第63条, 交通交叉路口道路两侧50米之内不许停车。我们居住万明园坐落于快速路与津塘路交口昆仑桥下,市政府为方便小区居民出行还特别设立了万明里公交站。此次旧楼区改造也将我们小区纳入行列,小区全体居民无不万分感激市政府工作深入民心。
小区路口快速路的辅路作为市区前往塘沽开发区交通要道,本来车流量极大,又是本小区进出的唯一通道,对小区防火治安都有着重要意义,但近日来小区门前交叉路口道路两侧,在早高峰期间常常因为机动车辆随意停靠,摊贩肆意占道,视《道路交通规则规定》于不顾,造成小区出入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小擦碰事故不断,甚至严重堵塞交通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和危害行人安全。
国家市政府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上升,对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视,如:交通提示牌、电子眼的增加使得交通违章现象得到了极大遏制,在此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强监管力度,并交叉路口设立电子违章设施,加强督导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保证小区1200户居民、车辆的正常行驶和行人的安全。谢谢!
万明园居民代表 2013-3-1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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