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3年1月19日因检查胆结石、肾积水而入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入院一周后,发现肠梗阻,被疑患结肠癌,当天医院就进行了急症手术,但术后5天突发感染性休克,进入了ICU(2013年2月1日晚),在ICU中治疗了1个月,呼吸机脱机转到普通病房,转普通病房当天回普通病房之前状态一直良好,但由于普通病房的护士对于气切病人的护理没有常识,在做了10几分钟雾化后,造成我父亲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而且普通病房的护士吸痰处理技术较差,结果导致在普通病房待了2天半因在打到最大吸氧量的前提下血氧指标一直偏低,普通病房已经无力处理,我们又转回ICU,但一直脱不了呼吸机,ICU的巨额费用我们承受不起,想带呼吸机下到普通病房,但ICU方不同意。截止目前为止,我们面临医保费用花超,请问还有什么办法维续我父亲的治疗。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城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15万以上至35万以下由大额医疗救助承担。超过35万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