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口,79年生人,于2011年10月顺产生了一个孩子,我和老公均是独生子女,想问一下根据我现在的条件是否可以要二胎,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哪些相关手续,另已办理独生子女证,是否需要取消此证,到哪里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按照我市政策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您可以女方户籍所在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