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非农业职工,于2011年在武清区石各庄石北村新利家园购买了一间商铺(集体土地),有合同和发票都是村委会的章,我现在想退房,村委会不退,所以我想打官司,打合同无效要求退款。所以我想立案,如果法院不予立案,能否给我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2月22日
您好!关于小产权房立案问题,法院方面表示目前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先向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谢谢!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