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2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合计净租赁住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但目前,我市的公租房尚不对第三类情况家庭办理,具体的受理时间依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的文件执行,请关注天津市住房保障网以及宣传媒体报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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