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之前给予的回答,我打电话询问了和平社保医保科,他们说急诊抢救留观转入住院当日是要重复计算的,但我认为这样不合理,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明文规定?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一天也就当然不能又算留观的一天同时也算住院的一天,而且一般出院当日都不计算在住院天数中,由此看来离开观察室这一天也不应计算在观察室的天数中。同时,由于医保对于观察室的报销,只报销后7天的费用,若1月4日被重复计算进观察室的天数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实际上,医保只报销了6天的费用,这使得报销7天费用的规定没能贯彻执行,我们本应得到的医保报销权利没有完全保障。
请相关部门考虑我的建议。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