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市领导:您好
双环邨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市政府为解决市区居民住房困难,在北辰区天穆镇界内建设的居民住宅区。
1990年2月,经红桥区政府申请,市民政局批复([1990]津民划字3号)同意,设立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批复中同时明确,“该办事处暂由红桥区政府实施代管,红桥区、北郊区行政区域界线不变”。
1992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建居民小区行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政办发[1992]55号),《通知》中明确:“本着明确管理权责、经济利益不变的原则,新建居民小区由所在的和相邻的中心区政府接管和代管。佳园里居民小区由红桥区代管……”。
2001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会议纪要(津政纪[2001]39号),议定“浩达公寓小区实行红桥区政府代管”。综上,有明确文件依据暂由红桥区所代管的社区为双环邨地区、佳园里小区和浩达公寓,但具体的四至范围没有明确说法。
红桥区政府暂代管的双环邨地区属于“飞地”性质,由此带来管理上的交叉,市容环境、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时常因管理权限不清而产生扯皮现象。包括佳春里小区、佳园北里的部分楼门以及佳园东里的部分楼门等在内的居民区,虽未明确由红桥区代管,但又与双环邨交叉,如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就地处佳园里,导致该地区部分社区管理权属不清,形成了人、户分离现象严重,行政、治安、户籍管理不一致,百姓办事往往找不着门的现实。
多年来,针对双环邨地区有关问题,红桥区政府、北辰区政府查阅资料,掌握双环邨的由来历史;实地走访,了解双环邨地区的问题现状;调查研究,寻求处理的最佳方案;接触沟通,谋求妥善解决的可能。但诸多努力,未见成效。
2009年,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基层迫切希望解决双环邨地区管理混乱问题后,要求红桥区政府、北辰区政府配合,提出解决落实方案。
最近终于看到《政民零距离》回答居民提出的咨询时说:新佳园东里和佳春里小区经市政府会议决定, 归属红桥区管理。
与上述两个居民区相邻的还有金苑公寓小区,同处双环邨地区, 户口与房产证均属红桥, 土地属北辰,但10多年来一直没有所属街道和居委会, 造成百姓办事困难。
既然周边的浩达、佳春、新佳园东里小区均已由红桥区管理,因此建议把金苑公寓也划归红桥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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