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雷雷”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雷雷"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雷雷,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现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煤矿文卫街机械小区100号,非农业户口,现在北京市吉林正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马艳秋,女,1982年9月出生,户籍地为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白家花园35号,现在北京市吉林正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二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长女雷海鑫(已随母落户)。一家三口每周末回宝坻居住生活。
公安机关有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进行了联系,向其作如下答复:按现行户口政策,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户口人员结婚,年龄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生活10年以上的,可以投配偶迁入落户。此类户口逐级报市局审核批准予以落户(户口类别为:本人或携带子女投配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居)委会证明;
(4)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
(5)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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