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到该公司就职
工资发过 但从未按时发 而且发的是很少一部分
承诺缴纳五险一金 但一次也没交过 发过的工资明细显示 个人需承担的保险部分 已经被扣除 前些天去社保打了明细 显示并未缴纳。
我想问 单位这样 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从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职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