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师”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关于“教师没有十三个月工资”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教育局、公务员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教师"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教师没有十三月工资"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教育局结合公务员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06]61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工资实行职级工资制,其工资收入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并且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在实施绩效工资时,已经把“十三月工资”并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单独发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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