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2-12-24 10:05
 标题:海山南里\北里小区物业违规收取车位费
内容:

    你好

    我是海山南里\北里小区业主,投诉同大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车位费,自从交房到现在物业公司按80/月收取车位费,按物业法规定,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收取的车位费按比例返还给全体业主,但两年来物业公司没有返还一分钱,连账目都没给业主看过。今年更可气的是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提供车位费,按100/月收取,同时为了强迫业主交费,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擅自在小区门口安装刷卡机,不交费不容许业主回家。

    按《天津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收费标》“3)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车位。”显然物业公司收取100/元车位费是违规的。应该按天津市收费标准执行60元/月收取,并按比例返还全体业主。

    党的十八大报告支出,公共服务指向“更多更公平”建设和谐社会,显然同大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是和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的,现在业主意见很大,物业公司不积极解决,大大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请政府部门严厉制止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2-12-28 13: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针对同大物业收取100元/月车位费的行为,我物业办已责令同大物业进行整改,要求按照提费前的标准收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2月28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