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
您好!
我是汉沽学士府小区的业主。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约定交房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2月20日,开发商通知我们领入住通知书,并于12月23日领取钥匙,办理交房手续。并宣称,23日不领取钥匙,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按照天津市规定,我和其他业主请开发商出示《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开发商表示有证,但不能出示,也不能提供复印件。我在天津市建委的网站上未查到学士府办理入住许可证的公告,结合售楼处的推诿、含混态度,我们有理由认为开发商实际并不具备交房条件。
请派人察明此事,给我们业主一个答复,谢谢。
开发商名称:天津亚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楼盘名称:学士府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2-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说明,请业主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若与开发商出现纠纷,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