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想问关于梅厂拆迁费的问题
现在有土地法修改了说要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款
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像梅厂这种2011-9月的拆迁
如果现在给补偿款是否可以提高
提高的限额是多少
尊敬的于凤珠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梅厂开展示范镇建设界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根据示范镇建设工作安排,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全部完成,土地征收补偿款已如数发放各村。政策始终如一,标准不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