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住郊县的城中村,2007年改造的自来水管网入户。他这个水井及设施在户外,12号那天不知什么原因,井盖碎了砸掉了止水阀及阀和水表之间的管,造成泡水。请问维修及费用是由用户还是供水部门承担?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天津市供水用水条例》,户表之内的管道应属用户自有。经了解,破损管道已经修复。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