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份申请人才引进迁移户口,将户口从宝坻区迁移至南开区所购商品房处,2012年12月2日南开户政通知本人的户口申请已经批复下来了,让我持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1寸照片一张到南开户政办理手续,本人于2012年12月12日持所需材料到南开户政办理,没有办理手续,而是被告知到王顶堤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手续,但当我到达王顶堤派出所处,并未有本人准迁证,折腾了一天,一头雾水。在此发问,人才引进户口迁移被批准后,接下来我该去哪里办理,还需要什么手续,现在是一头雾水,身心疲惫,望体谅小民的苦衷,本人有正常工作,办此手续已经请假n次,却已身心俱疲,忘尽快解决,不吝拜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结果将很快回复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2年12月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