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知青的孩子,1989年回城办理了天津市户口,父母现还在下乡当地。
我于2001年与非天津市人结婚,现我的爱人已满足迁入天津市户口所需条件(政务网上列举的条件,年龄和结婚年限都已满足)。
我近日前去办理迁入户口的手续时,接待员说我名下没有房产。父母也没有在天津购买过房产,因此无法给爱人办理迁入户口手续。
现想咨询一下,是否名下无房、直系亲属也无房产,我爱人就无法迁入本市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