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大园新居14号楼1907的暖气长期达不到标准的18℃以上,先后多次致电供热部门,维修工来过之后仅仅是测温而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供热方前来测温的结果也仅仅是15℃,明显达不到标准。12月7日正午的室内实际温度更是跌至历史极值——只有12℃。从11月15日本市开始供暖以来,已经半个多月过去了,室内的体感温度接近室外,暖气片的温度还没有一杯温水温暖。每一次致电供热部门,他们都以等待回复来敷衍了事。作为市民,我们不解的是如此简单的暖气修复到底要走什么样繁杂琐碎的程序,他们是想故意拖我们还是怎么的。希望报纸媒体和电视媒体等予以报道。
尊敬的李飞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11日
尊敬的李飞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供热站派人上门维修、测温时发现,您家暖气设施已改动。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造成温度不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