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月1日与开发区一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单位人事部门4月份给我们办理参保手续并续交1-3月份的参保费用,现查询系统显示,本人工作时间:2008-4-2,养老保险参保:2008-4-2,医保起始年月:2008-01,养老保险缴费至今,但显示2008-01至2008-10,其后均无查询条目。系统显示工作时间与合同上工作时间不符!恳请专业人员给予帮助,不胜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个人缴费信息有疑异的,参保人员可以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