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东丽区一家国企上班8年,9月份我换到了开发区工作,11月去原单位办理提档手续,单位人事部门说,主动离职没有干部介绍信,让我照写份声明:无干部介绍信,当时我就照写了。现在的开发区人才存放档案审核发现我档案中没有“干部介绍信和转正定级表”,我该怎么办?原单位让我写的声明是否合理,具有法律效力。我以后该如何办理呢?
另:干部介绍信和转正定级表是做什么用,为什么我主动离职就不给开具“干部介绍信”,是否合理,有没有政策规定主动离职不给开。
如果原国有企业由于我写过声明,拒不给开具,我是该向贵局书面投诉还是法律途径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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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
【民生词典】转正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