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居住在河东区东惠家园的居民,我家暖气温度一直在18度,找了物业不下20次,每次都是以没办法,弄不了为借口推托,我老婆刚怀孕,在家开着空调都不行,手脚冰凉,请求领导帮我们解决一下,谢谢
尊敬的赵新鹏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7日
尊敬的赵新鹏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季的保修责任。”《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建议您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解决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