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我母亲(已退休)突发疾病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产生了620元急救费用,回单位医保报销后发现只给报了5元的输氧费,我拨打了12333电话询问,告知所发生项目及费用,他们说有些项目是可以医保报销的让我去河东医保询问。我去河东区海河大厦5楼医险科询问,医险科的领导说120急救用的药及急救设备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我无语,不明白120用了什么不能医保报销的药和设备,下面是120急救费详细目录:1:西药费 155元,2:一次性材料费 65元,3:急救费 50元,4:出诊费15元,5:仪器检查费:140元,6:仪器监护费30元,7:输氧费5元,8:救护车费80元,9:胎担架费80元。共计620元整。请知道的人士帮助,以解心中的疑惑,谢谢!(在付120急救费时120的人说只有车费及担架费不能医保报销,其他都可以医保报销,实际不是这样,为什么?难道国家,市,区医保报销范围不一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保三目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的规定。符合规定的120费用中的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吸氧费、治疗费、抢救费等可以在急诊留观中支付。您对报销票据有疑问的,请咨询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