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东丽区津滨大道 嘉春园 小区住户。已交了今年的暖气费。入冬以后本人居住的13号楼供给暖气始终没有超过18℃一到晚上冰冷的无法入睡。经多次与嘉春园物业联系,物业告知这是供热站的原因与物业无关,与供热站联系供热站告知温度达标不予理睬,物业与供热站双方推诿,至今暖气温度在18℃以下,万般无奈,向您反映苦情还请领导予以解决。
此致:敬礼!
老张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由于您家小区仍在开发商保驾期内,您可联系开发商解决此问题。联系电话白天:58091006;夜间58091018;手机:1380212887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