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2012年11月16日购买了中北镇大地十二城枫桥园的房子,因对于购房这一块经验不足,导致现在无法供暖。
详情是这样,因以前房主暖气已办停。我们过完户后准备装修今年搬进去,等我去中北镇服务中心交取暖费时被告知暖气办停,房主因9月份未通知开通暖气,所以现在不能开了。
现在房子已经开始装修,气温也低,没有暖气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我们夫妻都是来津打工的,经过努力才能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虽然也吃了点亏(以前房主的物业费没交,我们只能自己给补上),但是取暖这一块真的不能再出问题了,希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我们在外面现在也是租房子住,孩子也是刚满一岁,开销很大,所以想装修完能尽快搬进去。
尊敬的米春杰网友:
您好!《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2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且在供热合同中也已明确停复热日期。由于9月30日后,大部分供热站都开始进行打压试水工作,因此,根据条例规定及实际情况,如逾期,确实无法再办理停复热手续,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