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当年台头镇修路(台头中学南面,到文安县、滩里镇的那条路),当时村里就给了几百块钱的青苗补偿费费,没有给修路占地补偿费。但我看见天津市占地补偿标准是2万一亩地,最高22万一亩地,我就想不明白,当年修路时,有没有这部分补偿?为什么被占地村民就拿到了几百块钱的青苗补偿费,所谓青苗补偿费到底是个什么费用?我于2012-9-9就咨询过,到现在也没有得到答复,是有意隐瞒什么,还是没有调查清楚。期恢复。
自2007年4月起,我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将全市12个涉农区县划分为10个级别、60个区片,区片价最低2万元/亩,最高22万元/亩,不同的区域征地补偿标准不尽相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可在网络上或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天津市公路建设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均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另外,项目建设涉及的拆迁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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