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2年4月申请给我爱人办理人才引进家属随迁,我们各项条件都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家属随迁的政策,我05年毕业按照人才引进政策落户天津,在天津也工作6年多了,我们也有自己的住房,按照政策要求在我户口所在地的新家园派出所投递了所需材料,经派出所民警审查合格后递交到公安局津南分局,两个月后派出所给我们打电话说我们的申请退档了,理由是我们没有房本,户口页格式不合格,可是我们是新房,房本还没下来,我们在递交材料的时候已经递交购房合同,我们的户口也是公安机关签发的,而且据我所知黑龙江省和吉林省都是那种格式的集体户口,然后警官又耐心的给递了上去,结果九月份又给我们退回来,理由是为什么申请人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户口样式不合格,要求哈尔滨的派出所给开具证明,我们几次三番的去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平房区友协路派出所,户籍派出所不给出具这样的证明,而且说从未出具过这样的证明,只能给出具户籍证明,而且我咨询过天津的各区的派出所也都没有听说过要开这种证明,我们当初提供的材料上也在原户籍所在地开具了户籍证明,而且我们的身份信息,在公安系统的网络中也是能查到的,我们的户口上也该有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路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申请人在大学毕业就落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难道还要我们开具什么证明,怎么别人在天津市其他区都能办下来的,现在到了津南分局高警官这却重重困难,一而再再而三的退档!我们为办这一纸户口,已经来回的往返于天津至哈尔滨好几趟了,人力财力真的再折腾不起了,请领导们,警官们能多体谅下百姓的难处,人民警察办事能多为人民着想,尽快解决我们的户口问题!感谢,期待局领导能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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