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是天津集体户口,现在在武清区买了房要把户口落到房子的地址。可是到公安局说让到镇里开一份允许迁入证明,结果到镇里那里的人说不知道怎么写这份证明说没有开过,公安局那里没有这份证明就迁不了。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希望有关部门给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2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您所说的证明应该说居委会介绍信,直接到居委会开具即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