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一名派遣工,被北方人才派遣到兴业银行工作,离职后索要之前两个月的绩效工资,被用工单位托辞不给,而且一年中没发过采暖费和高温补助费,并且在同个单位有两种不同的派遣待遇,实在忍无可忍,我想要维护自身权益,请问有什么途径更快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