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计生委工作同志:
我于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天津市武清区一家企业工作,户口落户至单位的集体户口(武清集体户口)。后我于2008年换工作,回天津市市区工作至今,随后武清单位将我的户口转至天津市武清区北方人才市场,但仍然是武清集体户口。我老公是外地户口。
目前我已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即中石油桥附近买了房子,且房产证已经下来,派出所归李七庄派出所管理。我的户口正在申请从武清调回西青区李七庄即房子所在地,正在办理中(需要按人才引进办理,所需时间大概半年以上)。
但是目前我已怀孕,在办理准生证的过程中,我的户籍所在地武清区街道说根据天津市的政策我应该在居住地办理,另外我又不居住在武清,不利于后期的管理,坚持我应去居住地办理。后咨询居住地即李七庄计生委,告知由于我户口目前还不在李七庄,我应该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另外有一个情况需要说的是:我们小区属于新小区,尽管居住快1年了,但目前还没有成立居委会。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应该去哪里办理?在天津工作了6年多,该上的保险,该缴纳的税费都缴了。到了今天我们却属于无人管理的小区。
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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