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河北区,由于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当地居委会开《女方婚育证明》,需要男方提供什么材料。我能够提供本人档案存档所在地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居委会说无效,必须是单位开具的才有效,是否是这样。还是另有问题,按照这个逻辑,如无单位则无法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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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