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志,您好。
本人今年十二月份满55周岁,按单位规定应工作到今年十二月底即2012年12月31日,从2013年1月1日起退休。我有两个问题咨询您:
1.我的退休工资计算是按2012年的退休标准计算,还是按2013年新的退休标准计算。
2.如果是按2013年新的退休标准计算,由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在二月份才有结果,这样在一月份就计算不出本人的退休工资,是否就不能在一月份拿到当月工资?要拖延多长时间?
谢谢各位!
即将退休职工 刘芸 2012/11/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