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零就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所服务单位同岗位人员相比,只是人家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住房公积金及劳保,像这种情况很普遍,不知政府能否给调整一下,否则的话太不公平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的标准只是一个参照的标准,并不是确定的数额。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部门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