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玉泉路玉泉里2-11-603,至今没有供热,供热公司说我在2006年未交暖气费,所以停止供热。我们年年都交暖气费,没有欠费的情况。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却要我们拿出缴费的票据。领导同志,这么多年了供热公司从不提06年欠费的情况,现在说我们欠费,谁能保留这么长时间的票据。我家里现在有癌症病人,刚做完手术,正在化疗期间。希望领导能帮助解决暖气问题,让我们感觉一丝温暖。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市房产供热公司联系,供热站表示可与用热户协商解决供热问题。根据《天津市供用热条例》规定,供热单位有权对逾期未缴纳采暖费用用热户停热。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供热办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