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男方为北京某部现役军官,女方为天津东丽区集体户口,由于部队户籍的特殊性无法在北京办理准生证,想咨询能否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您的情况,男方应提供军官证和部队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具体办理,请拨打12356-3-2,咨询东丽区人口计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