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中山门丰乐里10月24日更换了居民用电表,并告知10天后到城东电网办理旧电表剩余电的转移。今天我带着相关手续到城东电网办理电的转移时,工作人员没有核兑旧电表中的剩余电量,而是直接电脑打出了剩余的钱数。我问了她一下:是按什么价位核算?她回答:每度0.49元,当时我没有在意。到家后我查看了24日那天换表时抄下的剩余电数,如果按照0.49元核算,城东电网少给我转移了107度电,也就是说少给我转移了人民币52.43元。我想向贵局咨询一下,出现这个问题,我应该怎么办?我如果找城东电网,是否能够挽回我所受的那部分损失?
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处理,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11月7日
孙师傅您好:
所属供电公司安排专人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找出拆下的原表,并核对拆表票的拆表指数。经核实,造成您少107度电量的主要原因是:拆下的电表机械指数和电子指数不符,电力部门依据用户的表计机械部分读数核准用户用电量,减去用户实际总购电量,将剩余电量倒给用户,而不依据用户自己插卡显示的剩余电量。经与您沟通解释产生此问题的原因,您表示理解。
2012年11月22 日
【民生词典】阶梯式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