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村惠安里一居民,今年8月底办理了暖气停气手续,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回去居住,10份日咨询供热工作人员想恢复供暖,但时间已过了9月30日,真不能想象没有暖气的冬天该怎么办?求相关部门帮我协调此事,谢谢!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1-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滨海供热公司了解,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用热户有暂停和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信访人提出申请报停时间已逾期,且目前已开始供暖,恢复工作无法操作,因此无法办理。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