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1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一个居住区内为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各类配套设施的设置,在该居住区的规划编制阶段,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国家或天津市制定和发布的相关的规范、技术规定、标准等进行设计。同时,规划还将结合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通讯及区内道路、车位、绿化等)的行业标准对相关设施的设置进行深化完善。
规划编制完成后,将经过公示、专家评审、规委会审定、政府批复等环节,由规划局为该居住区办理审批手续。
舒畅欣园3号楼(包括2、4、5号楼等)均在首层设置了配电间。经审核,该配电间的设置符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于2008年9月8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编第二十二章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要求。(此《规定》可上网查阅)。关于配电间是否符合防静电及防辐射的相关要求是电力部门的工作,请向电力部门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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