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后,产生疑问,只有从事高温作业,或者户外工作的人员才能发放防暑降温费么,还是这些人员除正常的防暑降温费外,还要另行发放高温补贴?
另外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是一回事么?不是的话还有什么相关规定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不同,用人单位应在每年6月至9月按月或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费,无论室外工作还是办公室工作。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字【2012】89号文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高温津贴标准的文件。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