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4年大本毕业分配到天津并落户天津。目前在西青中北镇,本人名下有商品房一处(无房贷,全款购买)。本人现户口也落在该商品房下。妻子和儿子(6岁)的户口是农业户口并在外地,我和爱人结婚11年了。为了能够方便的一起生活,现在想把他们的户口和我的户口落在一块,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找哪个部门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