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住房位于真理道莹津里,自从2009年平改坡后一直漏雨,今年夏天雨水大,尤其严重,整个单元内完全漏水,家里财产被泡损毁,保修后维修了多次,整个夏天耽误了我们大量时间精力,但依然漏雨不断,一家老小已经无家可归,在亲戚家借住好几个月了,请问如此人祸政府如何负责,怎么解决,马上就要入冬了,我们上有90岁老人,下有三岁孩子,到哪里过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私人财产受到了侵犯,怎么赔偿?
许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