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2年5月到桂林桂协旅行社天津办事处做业务工作,工资2600元,上月降到1500,我不同意,后被辞退,保险也没有上。我索要保险,负责人何建秋说能给你工资就不错了,并且说我在这很多年了就没有营业执照谁拿我也没办法,在说我和劳动局和政府领导都熟,你能告赢我!于是我到劳动局询问,果然和他说的一样劳动局也没办法。难到在党的十八大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之际,政府对这样的企业就没办法吗?希望市领导能尽快过问此事,帮老百姓讨回公道。如果都这样用工,不就乱了吗?党政府多次说的和谐社会这样还和谐吗?党政府领导的社会主义还管我们老百姓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