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于2012年9月登记结婚,婚前我已购买南开区房产一套。妻子以前在天津上学,大专学历,毕业后将户口迁回了山东老家。我的户口目前已经落入我购买的房产,为天津市非农业户口。请问妻子的户口如何能迁入本市?如将来有孩子,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随我?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