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现有住房是2000年家长单位分配的南开区住房,是由家里和单位共同出资,现单位已宣布破产,只有少数几人留守,解决退休时宜。当时分配住房时只有某某分配几单元几号住房。没有产权证。等于我们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证。想卖房也卖不了。只能一直居住。麻烦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些部门,怎么样才能得到产权证。谢谢。
已于28日向国土房管局提交一直没有来信。请求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产权证,房屋租也租不了,卖也卖不了。谢谢。真的很着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结果将很快回复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2年11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责成相关部门回复。